乌政府通过2020—2021年疫后经济恢复计划-凯发旗舰

乌政府通过2020—2021年疫后经济恢复计划

8月29日,乌兹别克斯坦内阁颁布《关于采取措施在2020—2021年恢复经济增长并继续在经济领域进行结构性改革的内阁令》,批准2020—2021年疫后恢复经济增长并推进改革经济结构的行动计划和“路线图”,以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,恢复经济主体投资和对外经济活动,并为深化经济结构改革创造条件。内阁令主要内容如下:

乌经济发展和减贫部、财政部、就业和劳动关系部、信息技术和通信部、央行及相关部门和协会的主要任务:2020年支持关键经济领域发展,确保乌经济自2021年起保持5—5.5%的增长;继续市场化改革,首先对银行系统进行改革,提高服务质量;通过提高劳动者收入、给予创业企业财政支持等方式扩大内需、减少贫困;完善工业政策和竞争政策,促进民众更多购买国产商品,对战略领域企业进行改革,发展企业间合作;加强投资特别是扩大本国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,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产业链;对出口企业给予更多融资支持,鼓励其开辟新市场,扩大本国产品出口;鼓励并扩大私企参与政府采购,通过发展小工业区和小微企业、发展地方交通基础设施等方式改善营商环境,鼓励竞争;发展电子商务,向各地区居民提供系统化服务,逐步出售国家在各地移动通讯公司股份,吸引私人向农村地区通信服务网络投资,在2021年实现社会机构、各村庄和居民点宽带接入,支持服务型企业和数字技术发展。

乌政府认为,当前实施行动计划和“路线图”的主要挑战和问题在于:国内商品生产和服务受限,需尽快恢复企业经营,并对疫情期间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给予特别关注,向经济领域投入更多资金,包括延长投资贷款的偿债期限;居民收入下降、内需萎缩,生产链断裂,要着手解决企业恢复生产问题,创造更多就业岗位,提高居民收入;鉴于新冠病毒继续传播,因放松防疫措施而出现感染扩大的风险仍存,对患者需采取措施及时有效治疗,避免经济遭受第二次大规模隔离冲击;遏制外债增长是疫后恢复并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条件,要进一步扩大私人投资和外国直接投资,需启动经济自由化改革(包括能源市场),改善实业环境,减少经济中的国有成分;外资投资因疫情受阻,需给予国内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同等的投资条件,吸引更多国内投资;由于全球经济衰退和危机导致外需萎缩,应进一步采取措施扩大出口目的国,加强对欧洲和亚洲市场开发,可考虑从国家预算中拨款给予出口企业运输补贴。

内阁令指出,当前,乌政府最大挑战是就业问题,对此所有部委、行业协会、地方政府要共同努力,消除疫情对经济和居民的负面影响,为持续推动改革创造条件,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和新机遇。

行动计划分两阶段实施:第一阶段,到2020年底前稳定和恢复经济增长,全面执行已公布的经济增长措施,实现2020年gdp增长2.2%,其中,工业增长3.4%,农业3.3%,投资1.2%,服务0.1%,零售业3%,出口-5.7%;第二阶段,进行系统性改革,确保自2021年起经济实现稳定增长,涨幅在5—5.5%。乌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:控制外债增长,鼓励私人投资;有效利用外资贷款,主要用于弥补预算赤字、实施基础设施和社会项目;完善关税优惠政策;完善工业和竞争政策,制定并通过中期工业发展战略,确定吸引外资投资和集中投资的领域,鼓励本国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,提升出口竞争力,完成国有企业改革;继续推进农业领域改革,杜绝行政部门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干预,推广市场机制;通过推广现代化技术、数字生产技术提高各领域生产力,提升本国产品国际竞争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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